RTHK 本地新聞11/9 11:02 (HKT)
支聯會案判刑 法庭稱屬情節嚴重級別因案發時社會氛圍動盪不安
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,被裁定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」罪罪成的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、李卓人判囚7年;至於開審前已承認控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。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,須於3個月內繳清。 案件由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、陳仲衡和黎婉姬審理。判詞指,法庭裁定雖然案件不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,被告亦未有就如何將「結束一黨專政」付諸實行,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,但案件仍然屬於「情節嚴重」的級別。案發時社會氛圍動盪不安,有關活動持續14個月,被告利用各類活動和不同的社交平台犯事,而他們在本港具一定的動員和影響力。 判詞又指,被告等的活動屬全港性,接觸面廣,而且影響不同年齡層的人士。被告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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