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報 · 即時港聞14/9 12:01 (HKT)
內地女子冒簽推薦信報讀博士課程 判160小時社服令

31歲內地女子報讀香港教育大學博士課程時,冒簽聲稱由教授撰寫的推薦信,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,案件今(14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。裁判官陳炳宙稱,接納被告因對自己期望過高,以及醉心教學工作,加上一時想不通,受中介唆擺誘惑而犯案,法庭「網開一面,畀一次機會佢」,判處被告服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HK24H 僅展示標題與短摘要,全文版權歸 明報 · 即時港聞 所有。

31歲內地女子報讀香港教育大學博士課程時,冒簽聲稱由教授撰寫的推薦信,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,案件今(14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。裁判官陳炳宙稱,接納被告因對自己期望過高,以及醉心教學工作,加上一時想不通,受中介唆擺誘惑而犯案,法庭「網開一面,畀一次機會佢」,判處被告服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HK24H 僅展示標題與短摘要,全文版權歸 明報 · 即時港聞 所有。